更不得发放《工程档案合格证》。
4.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协调规范。工程技术资料与监理资料应该合并整理,只要把一些监理用表归入工程技术资料即可;工程技术资料做一份原件存入档案馆就可以了,如确有必要,再做一份备份存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即可。
5.重视和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利用
1)凡有城市改造、房屋改建、市政设施建设工程,都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工程技术资料的作用,确定最佳方案,尽量节约建设投资。
2)工程建设特别是市政工程建设要有超前意识,考虑城市发展远景规划需要增加设施的预留、预埋工程措施。
本3)各工程建设参与方认真负责,加强监督,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、可靠性、完整性。
不断的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,规范管理措施,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利用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,才能完善各项建设任务,适应和促进社会经济建设发展。
参考文献:
[1]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2005 上一页 [1]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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